平台配资 青海银行业绩堪忧:贷款集中,主要股东频被执行,资产质量承压
发布日期:2024-08-29 21:49 点击次数:200来源:贝多财经平台配资
2023年10月份,银行业爆出一起刑事案件引起广泛关注。
据中国裁判文书网,在(2023)青0104刑初61号案件中,原青海银行城西支行、古城台支行行长。因涉嫌职务犯罪,于2019年5月12日被留置,2019年9月4日解除留置。因涉嫌受贿罪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,于2023年3月7日被取保候审。
经过审理,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;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。扣押在案的28.8万元中,受贿违法所得27万元依法没收,由扣押单位上缴国库;剩余1.8万元,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理。
该起案件还牵扯出了青海银行的一桩旧案。在该起案件判决书中,被告人在担任青海银行城西支行行长期间,违反工作职责,接受青海银行时任董事长王某(已判刑)指使,同时收受贿赂,严重不负责任,但该被告人对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王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,如实供述检察机关不掌握的其受贿犯罪事实,主动提供王某涉嫌职务犯罪重要线索,为省纪委全面查办“8.23”专案起到关键作用,有重大立功表现。
注:已剔除近一年上市新股。本文系新闻报道,不构成投资建议,股市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。
2019年8月23日,青海省监察委员会对王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立案调查。被告人于2020年6月23日被依法提起公诉;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6日作出(2020)青02刑初9号判决书,对被告人以贪污罪、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、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。被告人上诉后,2023年5月10日,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平台配资,维持原判。